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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圩区第二届“业余文艺团队大比拼”活动方案
【来源:龙圩区文化馆】 作者:文化馆编辑部 发布时间:2015年12月02日 点击次数:841

     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文化发展、繁荣,检验我区群众文化成果,展示我区优秀群众文艺团队风采,并为我区文艺爱好者提供交流、展示、学习的平台,决定举办龙圩区业余文艺团队才艺大比拼活动,为使比赛活动顺利进行,特制订本方案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     2015年12月26-27日(初定)。

二、活动地点

     龙圩区世纪广场舞台

三、活动内容:

      文艺比拼节目表演形式分为舞蹈、戏剧两大类,舞蹈类包括歌伴舞、民族舞、广场舞等舞种;戏剧类包括鹿儿戏、小品、采茶剧等剧种。节目内容要求健康、积极向上,体现广大干部群众建设龙圩新区的热情,歌颂在区委、区政府的领导下,建设和谐、美丽新龙圩所取得的成就。

四、参赛对象:龙圩区(乡镇)各业余文艺团队。

五、活动时间安排及要求

   (1)宣传动员

    12月2日—12月15日,各镇文化站召集各业余文艺团队队长在召开宣传动员会,尽量做到最大知晓度。

   (2)报名

     各参赛团队确定比赛节目形式、人数后,于12月20号前由各团队队长将相关表格(见附表)报送到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(梧州市西提一路2-7号 即原蝶山区政府大院内)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文化馆邮箱 1950048931@qq.com ,或直接报送至辖区各文化站。

   (3)要求

     每个团队参赛人数不限,原则上要求每个乡镇至少派2支以上队伍参加;舞蹈类比赛用时为6分钟以内,戏剧类比赛用时为12分钟以内;每人同一类别比赛只能参加一支团队的演出,(允许同一个人参加不同类别比赛项目,比如张三参加了舞蹈类比赛,张三也可以参加戏剧类比赛),如发现一人参加两支团队的将分别取消两队的成绩;若每个类别参赛团队少于6支则不安排该类别比赛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   (1)、本次比赛邀请专业老师评判。

   (2)、评委将根据各参赛团队参赛节目主题是否鲜明、服装整齐度及精神面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。

   (3)、本次比赛(舞蹈类、戏剧类)各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优秀表演奖若干,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
   (4)、本方案发布在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网站:www.wzslxqwhg.com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12月1日